六载二月丁酉岭南五府经略采访使彭果坐赃伏罪诏曰:岭南五府经略采访使光禄少卿兼南海郡太守摄御史中丞彭果顷
卷 152 | 帝王部 · 明罚门 · 明罚 | 1 段 · 174 字
- 1段
- 174字
- 0注文
- 0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六载二月丁酉岭南五府经略采访使彭果坐赃伏罪诏曰:岭南五府经略采访使光禄少卿兼南海郡太守摄御史中丞彭果顷者擢以非次镇彼方隅不能慎守名简克副朝寄而乃贪婪匪极求欲无厌官吏恣其侵渔苍生受其涂炭鬼声转露秽迹弥彰及令推穷并自招伏计其赃数十万有余议以常科法当殊死但尚宽典免致严诛宜从杖罚俾徙荒徼即就大理寺门决六十除名长流溱溪郡仍即差使驰驿领送至彼捉搦勿许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