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戊子朔敕前同州澄城县丞王澄挟恨告人出言狂妄准律诬人之罪合
卷 153 | 帝王部 · 明罚门 · 明罚 | 1 段 · 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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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七月戊子朔敕前同州澄城县丞王澄挟恨告人出言狂妄准律诬人之罪合以本罪加之宜付京兆府决痛杖一顿处死内弓箭库使王国文及弟国良国成各杖一百配诸陵仍并为白身初澄告国文等欲为乱遗其书于中书省门外宰臣裴度得之密以闻上命中官陈渐李藏用杂鞫考掠无所验故论澄死。又怒国文等交通狂妄杖而黜之。
七月戊子朔敕前同州澄城县丞王澄挟恨告人出言狂妄准律诬人之罪合
卷 153 | 帝王部 · 明罚门 · 明罚 | 1 段 · 135 字
七月戊子朔敕前同州澄城县丞王澄挟恨告人出言狂妄准律诬人之罪合以本罪加之宜付京兆府决痛杖一顿处死内弓箭库使王国文及弟国良国成各杖一百配诸陵仍并为白身初澄告国文等欲为乱遗其书于中书省门外宰臣裴度得之密以闻上命中官陈渐李藏用杂鞫考掠无所验故论澄死。又怒国文等交通狂妄杖而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