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明罚 | 明罚

敬宗宝历元

卷 153 | 帝王部 · 明罚门 · 明罚 | 1 段 · 115 字

原 文

敬宗宝历元年六月郢州长寿县尉马洪沼告刺史冯定夺人妻及将阙官职田禄粟粜贷收钱入已等事诏监察御史李顾行推鞫狱具上闻制曰:冯定经使臣推问无入已赃私所告罚钱皆公用然长吏之体有涉非议刑赏或乖宴游不节缘经恩赦难更科书犹持郡符公议不可宜停见任。

纪 年

敬宗宝历元年六月 敬宗宝历元年

« 四年八月敕薛浑李元本乖于简慎陷在典常贷 闰七月同州韩城县百姓王文秀等于本县左神策军渚田内放牧马群牧小将刘兴裔擅鞭扑摄令李元珪遣县吏率徒擒兴裔送州刺史萧俛方结其状而军司上闻命监察御史崔璜就按得实敕刘兴裔付本军科决停职李元珪罢摄仍罚直四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