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壬午敕
卷 154 | 帝王部 · 明罚门 · 明罚 | 1 段 ·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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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二月壬午敕《周易》博士冀轸贬磁州司户礼记博士宋澶贬石州司户春秋博士陈处中谪授国子监丞误保选人故也。选人吴延皓取亡叔告身改旧名行事付河南府处死铨吏尹致职居行首但恣奸欺穷奇备验于行藏积弊须去其元恶可处死郑传身为堂吏事昧公心勾当逾滥选人曲委写造文状保奸斯在情故可知可流决邢州承旨官王处环是台司首吏职名不卑诚宜助宪府之准绳岂得叶选人之逾滥决流忻州裴温玉皇甫源邵仁郜勾当选人有涉逾滥或出公验都昧精详各决杖退充本司最下令史三铨官崔沂等既已贬谪劾其有司冀轸与诸令史共为囊橐故也。
引 书
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