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宗大历六
卷 155 | 帝王部 · 督吏门 · 督吏 | 1 段 ·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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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代宗大历六年四月敕曰:弛张刑政兴化阜俗使吏无贪污之迹下无愁恨之声不惟良二千石亦在郡主簿县大夫亲其教训举其纲目条察善恶惠养困穷方伯得以考求殿最故汉置刺史临课郡国周制官刑纠绳邦理其义明矣。朕思举旧典以清时俗频诏长吏精择此官如闻近日犹有奸滥或未习政事素无令问因依请托尸旷禄位邪枉附法懦弱废官人弊于下怨归于上闾井减耗贿赂日闻岂所谓建明职守共副忧勤者也。又别驾秩位颇崇。若郡守废阙掌同其任旧例补署或匪其才既不称职则多伤害自今后别驾县令录事参军有犯赃私并暗弱老耄疾患不称所职户口流散者并委观察节度等使与本州刺史计会访察闻奏与替其犯赃私者便禁身推问具状闻奏其疾患者准式解所职老耄暗弱及无赃私才不称职者量资考改与员外官余官准前后敕处分其刺史不能觉察观察节度使具刺史名品闻奏如观察节度管内不能勾当郎官御史出入访察闻奏。
纪 年
代宗大历六年四月 代宗大历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