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延元
卷 156 | 帝王部 · 诫励门 · 诫励 | 1 段 ·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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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太延元年诏曰:操持六柄王者所以统摄平政理讼公卿之所司存劝农平赋宰民之所专急尽力三时黔首之所克济各修其分谓之有序今更不然何以为治越职侵局纲纪纷乱上无定令民知何从自今以后亡匿避难羁旅他乡皆当归还旧居不问前罪民相杀害牧守依法平决不听私辄报复敢有报者诛及宗族邻伍相助与同罪州郡县不得妄遣吏卒烦搅民庶。若有发调县宰集乡邑三老计赀定课裒多益寡九品混通不得纵富督贫避强侵弱覆检能否核其殿最列言属州刺史明考优劣抑退奸吏升进贞良岁尽举课上台牧守荷治民之任当宣扬恩化奉顺宪典与国同忧直道正身肃居官次不亦善乎!。
纪 年
太延元年 太延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