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载五月诏曰
卷 174 | 帝王部 · 修废门 · 修废 | 1 段 · 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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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七载五月诏曰:古之人君存诸号氏虽事先书契而道着皇王缅怀厥初宁忘咸秩其三皇已前帝王宜于京城共置一庙仍与三皇五帝庙相近以时致祭自古受命之主创业之君皆经济艰难勘定祸乱虽道谢于往古乃功施于生人用率典章亦崇禋祀其历代帝王肇迹之处未有祠宇者宜令所繇郡量置一庙以时享祭取当时将相德业可称者二人配祭仍并图画立像如先有祠宇未沾享祭者亦宜准此九载十一月周武王汉高祖于京城同置一庙并置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