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闰位部 | 法制 | 法制
宋高祖永
卷 191 | 闰位部 · 法制门 · 法制 | 1 段 · 56 字
宋高祖永初元年七月壬子诏曰:反叛氵盗三犯补冶士本谓事三犯终无悛革主者顷多并数众事合而为三甚违立制之旨宜更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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