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闰位部 | 法制 | 法制

闰八月诏曰

卷 191 | 闰位部 · 法制门 · 法制 | 1 段 · 57 字

原 文

闰八月诏曰:主者处按虽多所咨详。若众官命议宜令明审自顷或总称参详于文漫略自今有厝意者皆当指名其人所见不同依旧继启。

« 八月诏曰 二年三月制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