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闰位部 | 崇释老 | 崇释老

十月诏曰

卷 194 | 闰位部 · 崇释老门 · 崇释老 | 1 段 · 135 字

原 文

十月诏曰:今虽无复牲腥犹有脯修之类即之幽明义为未尽可更详定悉荐时蔬左丞司马钧等参议大饼代大脯余悉用蔬菜帝从之。又舍人朱异议二庙祀相承止有一饼羹盖祭祀之礼应有两羹相承止于一饼即礼为乖请加熬油莼羹一饼帝从之,于是起至敬殿景阳台立七庙座月中再设清净馔自是讫于台城诸庙遂不血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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