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高祖天监七
卷 195 | 闰位部 · 惠民门 · 惠民 | 1 段 · 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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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梁高祖天监七年九月丁亥诏曰:刍牧必往姬文垂则雉兔有刑姜宣致贬薮泽山林毓材是出斤斧之用比屋所资而顷世相承并加封国岂所谓与民同利惠兹黔首凡公家诸屯戍世见封气者可悉开常禁。
梁高祖天监七
卷 195 | 闰位部 · 惠民门 · 惠民 | 1 段 · 84 字
梁高祖天监七年九月丁亥诏曰:刍牧必往姬文垂则雉兔有刑姜宣致贬薮泽山林毓材是出斤斧之用比屋所资而顷世相承并加封国岂所谓与民同利惠兹黔首凡公家诸屯戍世见封气者可悉开常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