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武帝永明三
卷 198 | 闰位部 · 务农门 · 务农 | 1 段 · 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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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南齐武帝永明三年正月诏曰:守宰亲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严课农桑相土揆时必穷地利。若耕蚕殊众足厉浮惰者所在即便列奏其违方骄矜佚事妨农亦以名闻将明赏罚以劝勤怠较核殿最以申黜陟。
南齐武帝永明三
卷 198 | 闰位部 · 务农门 · 务农 | 1 段 · 85 字
南齐武帝永明三年正月诏曰:守宰亲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严课农桑相土揆时必穷地利。若耕蚕殊众足厉浮惰者所在即便列奏其违方骄矜佚事妨农亦以名闻将明赏罚以劝勤怠较核殿最以申黜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