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卷 252 | 列国君部 · 行罚门 · 行罚 | 1 段 · 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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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六年夏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臣钦。若等曰:郑厉公即位四年祭仲专政公令雍纠杀之雍臣祭仲之女告其父遂杀雍纠公出居栎七岁复入)九月杀公子阏刖彊鉏(二子祭仲党刑足曰:刖)公父定叔出奔卫(共叔叚之孙定谥也。)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数满于十)君子谓彊鉏不能卫其足(言其不能早避害)。
十六
卷 252 | 列国君部 · 行罚门 · 行罚 | 1 段 · 158 字
十六年夏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臣钦。若等曰:郑厉公即位四年祭仲专政公令雍纠杀之雍臣祭仲之女告其父遂杀雍纠公出居栎七岁复入)九月杀公子阏刖彊鉏(二子祭仲党刑足曰:刖)公父定叔出奔卫(共叔叚之孙定谥也。)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数满于十)君子谓彊鉏不能卫其足(言其不能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