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王子卿武帝子
卷 297 | 宗室部 · 谴让门 · 谴让 | 1 段 ·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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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庐陵王子卿武帝子为荆州刺史在镇营造服饰多违制度帝敕之曰:吾前后有敕非复一两道诸王不得作乖体格服饰汝何意都不忆吾敕耶忽作毒瑁乘具已成不须坏可速送都。又作银镫金箔箭脚便速壤去凡诸服章自今不启吾知复专辄作者后有所闻当复得痛杖。又曰:汝比在都读学不就年转成长吾日异汝美勿得敕如风过耳使吾失气永明十年迁使持节都督南豫司三州诸军事南豫州刺史子卿之镇道中戏部伍为水军帝闻之大怒杀其典签遣宜都王铿代之子卿还第不与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