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咸
卷 315 | 宰辅部 · 公忠门 · 公忠 | 1 段 · 530 字
- 1段
- 530字
- 0注文
- 0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李咸为太尉灵帝熹平元年中常侍曹节王甫欲别葬窦太后而以冯贵人配祔诏公卿大会朝堂令中常侍赵忠监议咸时病乃扶舆而起捣椒自随谓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还矣。既议坐者数百人各瞻望中官良久莫肯先言赵忠曰:议当时定怪公卿以下各相顾望司隶校尉陈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临天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忠笑而言曰:陈廷尉宜便操笔球即下议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时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宴驾因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事非太后今。若别葬诚失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墓被发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议作色俛仰嗤球曰:陈廷尉建此议甚健球曰:陈窦既冤皇太后无故幽闭臣常痛心天下愤叹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愿公卿以下皆从球议咸始不敢先发见球辞正然后大言曰:臣本谓尔诚与臣意合会者皆为之愧曹节王甫复争之,于是咸乃诣阙上疏曰:臣伏惟章帝窦后虐害恭怀安思阎后家犯恶逆而和帝无异葬之议顺朝无贬降之文至于卫后孝武皇帝身所废弃不可以为比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常称制坤育天下。且援立圣明光降皇祚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帝省奏谓曹节等曰:窦后虽为不道而太后有德于朕不宜降黜节等无复言,于是议者乃定咸在朝清忠权幸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