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卷 333 | 宰辅部 · 罢免门 · 罢免 | 1 段 · 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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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二十一年七月下诏曰:朕承天眷命获主兆人思致邕熙用康区夏布和缉化属在辅臣所谓适宜实为通典银青光禄大夫守吏部尚书平章事上柱国郑珣瑜银青光禄大夫守刑部尚书平章事上柱国郑郢等咸以忠靖累更班列秉彝兢慎植操贞恒自参辅中枢皆能励节祗勤庶务夙夜惟寅岁月滋深婴缠疾恙衮职有阙无以弥纶况铨综为选士之本刑法乃生人之命俾从专掌以尽至公宜辍台司副予所委珣瑜可守吏部尚书郢可守刑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