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峻
卷 338 | 宰辅部 · 专恣门 · 专恣 | 1 段 ·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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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周王峻为左仆射平章事以大理卿剧可久为太仆卿留司西京以左庶子张仁彖为大理卿先是御史惟郑州防御判官杨瑛断犯盐人深刻法寺定杨瑛罪失入减三等以官当徒案入峻怒曰:罪人轻重在法官之口夫死者不可复生杨瑛误断杀人而罪止徒属则官高者要杀使杀罪则可以官高免矣。召可久谓之曰:杨瑛罪重安得从轻可别简重条断杀可久曰:法寺以律文失入别无重条峻曰:简。若有条公当何罪可久曰:若藏正条死亦甘心如彊生节目安可钳口信宿敕依省寺详断峻终含怒或有言张仁彖汉隐帝时断史尚在曾用条法即以仁彖代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