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台省部 | 举职宣赞举职 | 举职宣赞举职
周知微
卷 467 | 台省部 · 举职宣赞举职门 · 举职宣赞举职 | 1 段 · 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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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周知微为刑部郎中长兴二年七月奏开元刑法格有后格破前格之载无后敕破前律之文今虽以律定罪以格禁违复有八议之条废来斯久请准旧制令居八议之条有犯死罪者令所司准法先奏请行议典敕旨周知微官在郎曹职参拜宪虑有乱名之弊举无破律之规法虽重于一成恩亦存于八议盖前王之定制固当代以常行今睹敷扬可嘉勤荩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