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虔建元二
卷 471 | 台省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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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王僧虔建元二年为左光禄大夫侍中丹阳尹郡县狱相承有上汤杀囚僧虔上疏言之曰:汤本以救疾而实行冤暴,或以肆忿。若罪必入重自有正刑。若去恶宜疾则应先启,岂有死生大命而潜制下邑愚谓治下囚必病先刺郡求职司与医对共诊验远县家人省视然后处治可使死者不恨生者无怨帝纳其言。
王僧虔建元二
卷 471 | 台省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127 字
王僧虔建元二年为左光禄大夫侍中丹阳尹郡县狱相承有上汤杀囚僧虔上疏言之曰:汤本以救疾而实行冤暴,或以肆忿。若罪必入重自有正刑。若去恶宜疾则应先启,岂有死生大命而潜制下邑愚谓治下囚必病先刺郡求职司与医对共诊验远县家人省视然后处治可使死者不恨生者无怨帝纳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