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吏部侍郎刘岳上言曰
卷 475 | 台省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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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一月吏部侍郎刘岳上言曰:伏以有国命官立朝厘务必资详谏以集事功窃见诸色词科多升通籍向者先为列藩从事参佐可称次经三馆职名编修是着方居华秩始在彤逵近或虽有两任前衔未历一司公事莫申劳绩虚谓滞淹未。若委以亲人俾之及物粗闻善最然议陟迁免自难于漂流复有名于选仕伏乞特加搜采广察单平白身者授以佐僚历官者处之县令岁月俟当于制限班资擢在于朝行理契毓材事惟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