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月壬辰刑部郎中周知微奏请藩方州郡皆令抄写法书每遇详刑须凭条格既无失入
卷 475 | 台省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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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是月壬辰刑部郎中周知微奏请藩方州郡皆令抄写法书每遇详刑须凭条格既无失入自绝衔冤王郁为右庶子天成四年十二月辛酉奏伏自广明辛丑之后天祐甲子以来官坏政荒因循未补此盖诸司灭丧人吏曹局亡失簿书至令官僚中有不知所掌之事者伏准文明元年四月十四日敕律令格式为政之本内外官员退食之暇各宜披览仍以当司令式书于厅事之壁俯仰观瞻使免遗忘虔寻兹制实系化源请下内外文武百司如本司阙令式者许就三馆抄六典内本司所掌名目各粉壁书写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