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植
卷 482 | 台省部 · 害贤门 · 害贤 | 1 段 ·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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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裴植为度支尚书表毁征南将军田益宗言族姓华末不应在衣冠之上侍中于忠黄门元昭览之切齿寝而不奏会韦伯昕告植欲谋废黜尚书。又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率合部曲欲图领军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珊丙案律在边合率部众不满百人已下身犹尚斩况仲达公然在京称诏聚众讠宣惑都邑骇动人情谅其本意不可测度案诈伪律诈称制者死今依众证处仲达入死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崇义县开国侯裴植身居纳言之任为禁司大臣仲达。又称其姓名募集人众虽名仲达功让无忿惧之心众证虽不是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又植亲率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唯思裁处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合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也。时忠专擅朝权既构成其祸。又矫为此诏朝野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