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二月诏
卷 484 | 邦计部 · 经费门 · 经费 | 1 段 · 245 字
- 1段
- 245字
- 0注文
- 0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四年二月诏以中外给用除陌钱及阙官俸外一分职田停额内官俸及刺史执刀司马军事等钱令窦参专掌之以给在军京文武官俸料先是京兆俸薄多不自赡帝特命有司厚其月给自是京官益重颇优裕焉初除陌钱隶度支帝以度支自有两税及盐铁榷酒钱物以充经费是钱宜别贮之给京官俸料之余以备他用自此户部别库税岁贮钱物仅三百万贯京师俸料所费不过五十万贯其京兆和籴物价及度支给诸军冬衣或阙悉以是钱充之他用之外常贮仅二百万贯国计赖焉是年泾原节度刘昌与陇右节度李元谅于泾州及潘原收军田粟数万石初刘昌遣兵数千屯于潘原以御藩寇自是边军颇有储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