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宗开元九
卷 487 | 邦计部 · 赋税门 · 赋税 | 1 段 · 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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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玄宗开元九年十月敕曰:如闻天下诸州送租庸行纲发州之日依数收领至京都不合有欠或自为停滞因此耗损兼擅将货易交折遂多妄称举债陪填至州重征百姓或假托贵要肆行逼迫江淮之间此事尤甚所由既下文牒州县递相禀承户口艰辛莫不由此自今以后所有损欠应须陪填一事以上并勒行纲及元受领所由人知其受纳司不须为行下文牒州县亦不得征打仍委按察司采访如有此色所由官停却具状奏。
纪 年
玄宗开元九年十月 玄宗开元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