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邦计部 | 赋税 | 赋税

四年正月诏曰

卷 487 | 邦计部 · 赋税门 · 赋税 | 1 段 · 295 字

原 文

四年正月诏曰:有司定天下百姓及王公已下每年税钱分为九等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其见任官一品准上上户九品准下下户余品并准依此户等税。若一户数处任官亦每处依品纳税其内外官仍据正员及占额内阙者税其试及同正员文武官不在税限其百姓有邸店行铺及炉冶应准式合加本户二等税者依此税数勘责征纳其寄庄户准旧例从八等户税寄住户从九等户税比类百姓事恐不均宜各递加一等税其诸色浮客及权时寄住户等无问有官无官亦所在为两等收税稍殷者准八等户余准九等户如数处有庄田及每处税诸道将士庄田既缘防御勤劳不可同百姓例并一切从九等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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