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会昌元
卷 488 | 邦计部 · 赋税门 · 赋税 | 1 段 ·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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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武宗会昌元年正月制曰:租敛有常王制斯在征率无艺齐民何依尚外诸州府百姓所种田苗率税斛斗素有定额如闻近年长吏不遵条法分外征求致使力农之夫转加困弊亦有每岁差官巡简劳扰颇深自今已后州县每年所征斛斗一切依元额为定不得随年简责数外如有陂泽山原百姓或力能垦辟耕种州县不得辄问所收苗子五年不在收税限五年之外依例收税于一乡之中先填贫户欠阙如无欠阙即均减众户合征斛斗但令不失元额不得随田地顷亩加税仍委本道观察使每年秋成之时具管内垦辟田地顷亩及合征上供留州使斛斗数分析闻奏数外有剩纳人户斛斗刺史以下并节级重加惩贬观察使奏听进止仍令出使郎官御史及度支盐铁知院官访察闻奏。
纪 年
武宗会昌元年正月 武宗会昌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