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邦计部 | 蠲复 | 蠲复
五年七月戊申诏曰
卷 489 | 邦计部 · 蠲复门 · 蠲复 | 1 段 · 50 字
五年七月戊申诏曰:丹阳属县建元四年已来至永明三年所逋田租殊为不少京甸之内宜加优贷其中非赀者可悉原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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