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邦计部 | 蠲复 | 蠲复

二十二

卷 490 | 邦计部 · 蠲复门 · 蠲复 | 1 段 · 171 字

原 文

二十二年二月,帝南伐齐,至新野,诏以穰民首归大顺,终始若一者给复三十年,标其所居曰归义乡;次降者给复十五年。三月,诏以荆州诸郡民初降次附,复同穰。十月,帝北伐叛人,发县瓠,曲赦二豫,复民田租一岁。宣武景明二年三月,诏曰:“比年以来,连有军旅,役务既多,百姓雕弊,宜时矜量,以拯民瘼。正调之外,诸妨害损民,一时蠲罢。”九月,免寿春营户为扬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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