懿宗咸通四
卷 494 | 邦计部 · 山泽门 · 山泽 | 1 段 · 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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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诏廉州珠池与人共利近闻本道禁断遂绝通商宜令本州任百姓采取不得止约僖宗光启元年三月诏曰:近京赡国之资榷盐为本法禁久废奸蠹实繁陷误藩方依凭城社须知根抵乃可改张委本司选周术通财庶期革弊其江淮食货利害亦须详究指挥㳂路占留遗使亲谕兵革之后铜铅至多折纳铸钱尚资兴利亦要议其可否不令旁挠农商。
纪 年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 懿宗咸通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