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卷 495 | 邦计部 · 田制门 · 田制 | 1 段 · 77 字
- 1段
- 77字
- 0注文
- 0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十四年十二月壬午诏依准丘井之式遣使与州郡宣行条制隐口漏丁即听附实。若朋附豪势陵抑孤弱罪有常行比齐给授田令仍依魏朝每令十月普令转授成丁而受丁老而退不听卖易。
十四
卷 495 | 邦计部 · 田制门 · 田制 | 1 段 · 77 字
十四年十二月壬午诏依准丘井之式遣使与州郡宣行条制隐口漏丁即听附实。若朋附豪势陵抑孤弱罪有常行比齐给授田令仍依魏朝每令十月普令转授成丁而受丁老而退不听卖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