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九月诏曰
卷 497 | 邦计部 · 河渠门 · 河渠 | 1 段 ·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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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八年九月诏曰:昔史起溉漳之策郑国凿泾之利自兹厥后声尘缺然同州刺史姜师度识洞于微智研未兆匪躬之节所怀必罄奉公之道知无不为顷职大农首开沟洫岁功犹昧物议纷如缘其忠款可嘉委任仍旧暂停九列之重假以六条之察白藏过半续用斯多食乃人天农为政本朕故兹巡省不惮祁寒将申劝┰之怀时冒风霜之弊今原田弥望畎浍连属繇来榛棘之所遍为亢稻之川仓庾有京坻之饶关辅致亩畬之润本营此地欲平人民百姓未闲三农虚弃以官令开发冀令参相教诱功既成矣。思与之共其屯田内先有百姓挂籍之地比来召作主亦量准顷亩割还其官屯熟田如同州有贫下欠地之户自办工力能营种者准数给付余地。且依前官取师度以功特加金紫光禄大夫赐帛三百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