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敕鄠县汉陂宜令尚食使收管不得令杂入探补其水任百姓溉灌平原等三乡稻田仍勿夺碾硙之用。
卷 497 | 邦计部 · 河渠门 · 河渠 | 1 段 · 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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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七月敕鄠县汉陂宜令尚食使收管不得令杂入探补其水任百姓溉灌平原等三乡稻田仍勿夺碾硙之用。
七月敕鄠县汉陂宜令尚食使收管不得令杂入探补其水任百姓溉灌平原等三乡稻田仍勿夺碾硙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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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敕鄠县汉陂宜令尚食使收管不得令杂入探补其水任百姓溉灌平原等三乡稻田仍勿夺碾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