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邦计部 | 酤 | 酤
八年二月诏京邑之内本无酤属贞元用兵之后费用稍广始定店户等第令其纳况万方所聚私酿至多禁令既不可施利
卷 504 | 邦计部 · 酤门 · 酤 | 1 段 · 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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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八年二月诏京邑之内本无酤属贞元用兵之后费用稍广始定店户等第令其纳况万方所聚私酿至多禁令既不可施利自无所入徒立课额殊非惠人其长安万年两县见征酒钱一万五千一十贯八百文。若先欠者并宜放免其酒钱起今亦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