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载十月敕两京百官职田承前佃人
卷 506 | 邦计部 · 俸禄门 · 俸禄 | 1 段 · 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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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二载十月敕两京百官职田承前佃人自送道路或远劳费颇多自今已后其职田去城五十里内者依旧令佃人自送入城自余并限十月内便于所管县并脚价贮纳其脚价五十里外每<豆斗>各征二文一百里外不得过三文并令百官差本司人请受。
十二载十月敕两京百官职田承前佃人
卷 506 | 邦计部 · 俸禄门 · 俸禄 | 1 段 · 102 字
十二载十月敕两京百官职田承前佃人自送道路或远劳费颇多自今已后其职田去城五十里内者依旧令佃人自送入城自余并限十月内便于所管县并脚价贮纳其脚价五十里外每<豆斗>各征二文一百里外不得过三文并令百官差本司人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