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十一月敕京官宜加给料钱
卷 506 | 邦计部 · 俸禄门 · 俸禄 | 1 段 · 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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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三年十一月敕京官宜加给料钱初张延赏大减黜官员人人骨怨是年李泌作相请复之以从人欲因是罢去兼试额内占阙等官。又奏请加百官俸料各据品秩以定月俸而随曹署闲剧加置手力资课杂给等帝皆许之人以为便。
« 十二月诏曰
四年正月中书门下奏京文武及京兆府县官纟匆三千七十七员据元给及新加每月当钱五万一千四百四贯六百一十七文一年都当六十一万六千八百五十五贯四百四文(三十四万八千五百贯四百文旧额二十六万八千三百五十五贯四文新加)一千八百九十员文官三太(各二百贯文)三公(各一百八十贯文)侍中中书令(各一百六十千文)门下中书侍郎左右仆射大子三大(各一百三十千文各一百贯文)六尚书御史大夫大子三少(各九十贯文)常侍太常宗正卿京兆尹(各八十贯文)左右丞诸司侍给舍中丞宾客詹事国子祭酒诸卿监内侍监(各七十贯文)谏议庶子大堂宗正少卿(各六十五贯文)司业少詹事诸少卿少监内侍(各五十贯文)谕德诸曹郎中东宫三卿(各四十贯文)员外郎起居侍御史王府长史著作郎太子中舍人中允国子博士太常宗正殿中秘书等丞大理正都水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