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膺桓帝
卷 514 | 宪官部 · 刚正门 · 刚正 | 1 段 ·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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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李膺桓帝时拜司隶校尉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膺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让第舍藏于合柱中膺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让诉冤于帝诏膺入殿御亲临轩诘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膺对曰:昔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礼云:公侯有罪虽曰:宥之有司执宪不从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欧刀刑人之刀也。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诚自知[C260]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愿也。帝无复言顾谓让曰:此汝弟之罪司隶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沭不敢复出宫省帝怪问其故并叩头泣曰:畏李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