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庭筠
卷 516 | 宪官部 · 振举门 · 振举 | 1 段 · 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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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姚庭筠为御史中丞奏称律令格式悬之象魏奉而行之事无不理比见诸司寮き不能遵守章程事无大小皆悉闻奏臣闻为君者任臣为臣者奉法故云:汝为君目将司明也。则知万机务综不可遍览也。所以设官分职者委任责成百工惟时以成垂拱之化比者或修一水窗或伐一枯木并皆上闻旒扆取断宸衷岂代天理物至公之道也。自今以后。若缘军国大事及牒式无文者任奏取进止自余据章程合行者合令准法处分其有故生疑滞有致稽失者请令御史随事纠弹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