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宪官部 | 谴让 | 谴让

张洽

卷 522 | 宪官部 · 谴让门 · 谴让 | 1 段 · 139 字

原 文

张洽为御史中丞开元十年以雒阳县主簿王钧坐赃杖杀之玄宗谓宰相张嘉贞曰:两台御史河南尹韦凑作何政理遣吏官侵渔朕思复淳风永怀寿域辇毂之下岂图有此等官慢法何谓有司春秋责帅即其义也。嘉贞对曰:陛下深爱黎元为之除害韦凑等不明不肃实负圣朝臣望各贬其官以劝长吏即日遂贬凑为曹州刺史洽为通州司马。

« 唐泰令言 韦陟肃宗至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