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损末帝清泰三
卷 522 | 宪官部 · 谴让门 · 谴让 | 1 段 ·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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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卢损末帝清泰三年为御史中丞初延州保安镇将白文审郡之剧贼高行周作镇时差人往替不受代属前年春扰乱文审专杀郡人赵思谦等十余人后经赦放罪去年春思谦弟思诲诣阙诉兄之冤帝亦素知文审之凶恶密令本道捕之下狱遣殿中少监张仁愿于鄜州置狱推鞫文审伏杀十余人罪未尽疑乃追赴京师连坐者二十八人系台狱方按鞫属五月十二日御札自今年五月十二日已前除五逆十恶放火劫舍持杖杀人外并委长吏如已得事情或未见赃验不在追穷枝蔓以所招疾速断遣损为人轻易即破械释文审后奏帝大怒复收文审诛之堂帖勘台公文云:奉德音释放不得追领祗证中书诘云:御札云:不在追穷枝蔓无不得追领祗证六字擅添改敕语诏责授右赞善大夫知杂御史韦责授太仆寺丞侍御史魏逊责授太府寺主簿王岳责授司农寺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