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敬宗
卷 554 | 国史部 · 恩奖门 · 恩奖 | 1 段 · 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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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许敬宗为中书令与中书侍郎许圉师著作郎杨仁卿等受诏撰贞观二十三年以后至显庆三年至公凡成二十卷显庆四年二月毕功奏上之封敬宗子曰:为新城县男国子祭酒令狐德棻进封彭阳县公中书侍郎许圉师封平恩县公太史令李淳风封昌乐县男著作郎北平县男杨仁卿著作郎余杭县男顾裔并加朝议大夫并赏修实录之功也。
许敬宗
卷 554 | 国史部 · 恩奖门 · 恩奖 | 1 段 · 138 字
许敬宗为中书令与中书侍郎许圉师著作郎杨仁卿等受诏撰贞观二十三年以后至显庆三年至公凡成二十卷显庆四年二月毕功奏上之封敬宗子曰:为新城县男国子祭酒令狐德棻进封彭阳县公中书侍郎许圉师封平恩县公太史令李淳风封昌乐县男著作郎北平县男杨仁卿著作郎余杭县男顾裔并加朝议大夫并赏修实录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