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掌礼部 | 制礼仪注制礼 | 制礼仪注制礼
玄宗开元五
卷 564 | 掌礼部 · 制礼仪注制礼门 · 制礼仪注制礼 | 1 段 ·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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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玄宗开元五年正月幸东都将行大享之礼太常少卿王仁忠博士冯宗陈贞节等议以武氏所造明堂有乖典制诏令所司详议奏闻刑部尚书王志愔等奏议请改易依旧造乾元殿乃下诏曰:古之操皇纲执大象者何尝不上稽天道下顺人极或变通以随时爰损益以成务。且衢室创制度堂以筵用之以礼神是光孝享用之以布政盖称视朔先王所以厚人伦感天地者也。少阳有位上帝斯歆此则神贵于不黩礼殷于至敬今之明堂俯邻宫掖此之严祀有异寅恭苟非宪章将何轨物由是礼官博士公卿大夫广参详议钦。若前古宜存露寝之式用罢辟雍之号可改为乾元殿每临御宜依正礼(季秋大享祀依旧于圆丘行事)。
纪 年
玄宗开元五年正月 玄宗开元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