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掌礼部 | 作乐 | 作乐

宋高祖永

卷 566 | 掌礼部 · 作乐门 · 作乐 | 1 段 · 88 字

原 文

宋高祖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歌黄门侍郎王韶之所撰歌辞七首并合施用诏可(一云:韶之造四夏四章行礼一章登歌二章食举十章前后舞歌各一章)。

« 孝武太元中破苻坚获其乐工阳蜀等闲习旧乐,于是四庙金石始备焉 十二月有司奏依旧正旦设乐参详属三省改太乐诸歌舞诗黄门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试日近宜逆诵习辄申摄施行制可。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后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