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衡
卷 574 | 掌礼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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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谢衡为散骑常侍惠帝太安元年三月皇太孙尚薨有司奏御服齐衰期诏通议衡以为诸侯之太子誓与未誓尊卑体殊丧服云:为嫡子长殇谓未誓也。已誓则不殇也。中书令卞粹曰:太子始生故已尊重不待命誓。若衡议已誓不殇则元服之子当斩衰三年未誓而殇则虽十九当大功九月誓与未誓其为升降也。微斩与大功其为轻重也。远而今注云:诸侯不降嫡殇重嫌于无服以大功为重嫡之服则虽誓无复有三年之理明矣。男能奉卫社稷女能奉妇道各以可成之年有已成之事故可无殇非孩龀之谓也。殇后者尊之如父犹无所加而止殇服况以天子之尊为无服之殇行成人制耶凡诸宜重之殇皆士大夫不加服而令至尊独居其重未之前闻也。博士蔡克同粹秘书监挚虞议太子初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除矣。太孙亦体君传重繇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天子无服殇之义绝期故也,于是御史以上皆服齐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