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和
卷 575 | 掌礼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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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顾和为太常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和表泰始中合二至之礼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用同阳月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七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时高堂隆等以为礼祭天不以地配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后为尚书令时汝南王统江夏公卫崇并为庶母制服三年和乃奏曰:礼所以轨物成教故有国家者莫不崇正明本以一其统斯人伦之纪不二之道也。为人后者降其所出夺天属之性显至公之义降杀节文着于周典按汝南王统为庶母居庐服重江夏公卫崇本繇疏属开国之绪近丧所生复行重制违冒礼度肆其私情闾阎许其过厚谈者莫与为非则政道陵迟繇乎!礼废宪章颓替始于容违。若弗纠正无以齐物皆可下太常夺服。若不祗王命应加贬黜诏从之。
引 书
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