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掌礼部 | 奏议 | 奏议

三年六月西京留司监察使奏

卷 594 | 掌礼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367 字

原 文

三年六月西京留司监察使奏以祠祭所定行事官临日多遇疾病或奉诏赴阙留司禀敕已迟乞以留司吏部郎中一人主判有阙便依次第定名庶无阙事从之汉高祖即位称天福十二年是年太常博士叚颙奏曰:伏以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按礼经旁求故实。又缘礼贵随时捐益不定今参详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居东向之位共为五庙庶符往例。又合礼经诏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吏部尚书窦贞固等议曰:按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疏云:周制七庙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庙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又云: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至于光武中兴及历代多立六庙或四庙盖建国之始未盈七庙之数。又按郊祀录王肃云:德厚者流泽广天子可以事六代之义也。今欲请立高祖以下四亲庙。又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德即于四亲庙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今除四亲庙外更请上追高皇帝光武皇帝共六庙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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