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
卷 595 | 掌礼部 · 谥法门 · 谥法 | 1 段 ·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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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刘毅为尚书左仆射卒羽林左监北海王宫上疏曰:中诏以毅忠允匪躬增班台司斯诚圣朝考绩以毅着勋之美事也。臣谨按谥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今毅功德并立有号无谥于义不体臣窃以春秋之事求之谥法主于行而不继爵然汉魏相承爵非列侯则虽没而高行不加之谥至使三事之贤臣不如野战之将铭迹所殊臣愿圣世举春秋之远制改列爵之旧限使夫功行之寔不相掩替则莫不率赖。若以革旧毁制非所仓卒则毅之忠益虽不攻城略地论德进爵亦应在例臣敢惟行辅周之义谨牒毅功行如右武帝出其表使八座议之多同宫议奏寝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