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奕
卷 595 | 掌礼部 · 谥法门 · 谥法 | 1 段 ·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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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郭奕为尚书卒太常上谥为景有司议以贵贱不同号谥与景皇同不可请谥曰:穆绍曰:谥所以旌德表行按谥法一德不懈为简奕忠毅清直立德不逾,于是遂赐谥曰:简(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谥故太常平陵男郭奕为景侯有司奏云:晋受命以来祖宗号谥群下未有同者故郭奕与景皇同不可听宜谥曰:穆王济羊仆等并云:夫无穷之作名谥不一。若皆相避于制难全如悉不复非推崇事尊之礼宜依讳名之义但及七庙祖宗而已不及于毁之庙成粲武茂刘纳并云:同谥非嫌号谥者国之大典所以万世作教经文人之远一也。同虽归父义有所不隍及在臣子,或以行显故能使上下愚愆罔有意拒愿加也。同尧舜以来司谥之礼舍汉魏近制相避之议。又引周公。文子同谥文武帝诏曰:非言君臣不可同正以奕谥景不甚当尔宜谥真简及大元四年侍中王攸之表君臣不嫌同谥尚书奏以攸之言为然)。
纪 年
太康八年十月 (太康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