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始皇三十四

卷 609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233 字

原 文

始皇三十四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汉高祖初为沛公入咸阳召诸县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伤人有曲直盗贼有多少故言抵抵者至也。当也。)蠲削秦法兆人大悦然大辟尚有三族之诛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菹谓醢)其诽谤詈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御止也。),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扌麇音九问切摭音之石切谓收拾也。)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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