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吴大帝黄武七

卷 610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447 字

原 文

吴大帝黄武七年将军翟丹叛如魏帝恐诸将畏罪而亡乃下令曰:自今诸将有重罪三然后议嘉禾六年正月诏曰: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制人情之极痛也。贤者割哀以从礼不肖者勉而致之世治道泰上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故三年不逮孝行之门至于有事则杀礼以从宜要绖而处事故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前古设科长吏在官当须交代而故犯之虽随科坐犹已废旷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后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中外群僚其更平议务令得中详为节度顾谭议以为奔丧立科轻则不足以禁孝子之情重则本非应死之罪虽严刑益设违夺必少。若偶有犯者加其刑则恩所不忍有减则法废不行愚以为长吏在远苟不告语势不得知比选代之间。若有传者必加大辟则长吏无废职之负孝子无犯重之刑将军胡综议以为丧纪之礼虽有典制苟无其时所不得行方今戎事军国异容而长吏遭丧知有科禁公敢干突苟念闻忧不奔之耻不计为臣犯禁之罪此由科防本轻所致忠节在国孝道立家出身为臣焉得兼之故为忠臣不得为孝子宜定科文示以大辟。若故违犯有罪无赦以杀止杀行之一人其后必绝丞相雍奏从大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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