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十七
卷 611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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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七年三月诏曰:分职设官共理时务班位高下各有等差。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惮多自宽纵事难克举诸有殿失虽备科条或据律乃轻论情则重不即决罚无以惩肃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十七
卷 611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87 字
十七年三月诏曰:分职设官共理时务班位高下各有等差。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惮多自宽纵事难克举诸有殿失虽备科条或据律乃轻论情则重不即决罚无以惩肃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